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
惠民协【2017】8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惠州市民办教育
优秀校长(园长)、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县区民办协会:
喜迎十九大,为全力推进我市民办教育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提高办学质量。为了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激励民办学校广大教职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市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民办教育优秀校长(园长)、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加入市民办教育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的全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在册在岗的教师、管理人员、校长(含副校长)\园长。
2.已经获得我会优秀校长\园长、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荣誉的,一般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3、已提交第三届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会员候选单位申请表的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在册在岗的教师、管理人员、校长(含副校长)\园长。
二、推荐名额分配
我会今年共评选表彰民办教育优秀校长(园长)40名、优秀教师55名、优秀工作者25名。
凡是我会会员单位的均可推荐1名优秀教师候选人;优秀工作者候选人、优秀校长(园长)候选人分别按所属会员单位学校数的20%和18%的比例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优秀校长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民办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教育理念先进,追求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坚持以学生为本,学校(幼儿园)的信誉度较高。
3.管理水平较高,坚持以法治校,严格管理学校(幼儿园),善于团结共事。学校(幼儿园)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4.有相应的校长岗位任职资格证书,在本校担任校(园)级领导3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获特级教师、市县级以上名校长(园长)荣誉称号者,优先推荐。
5、教育理念先进,自身及学校老师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积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素质教育,能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所管理的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完备,办学特色突出,办学水平较高,在本区(县)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赢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7、关注公益与慈善事业,个人或组织学校近 5 年来捐款或组织学校捐赠有相当数量
(二)评选优秀教师条件
1.政治思想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投身民办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异成果。
4.具有相应资格证,在所在民办学校工作5年以上,曾获得校级优秀教师。
(三)评选优秀工作者条件
1.政治思想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敬业爱岗,工作积极肯干,团结同志,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在服务育人和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做出显着成绩。
3.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成效显着。
4.在所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曾获校内优秀教育工作者或2次以上年终考核优秀。
四、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的办法,先由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推荐并在校(园)内公示5天后向各专业委员会、各县区协会推荐候选人;各县区协会评选出候选名单,并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最后由市民办教育协会进行评审,并在惠州市民办教育协会网上公示。
2.高度重视,坚持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民办学校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进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向广大教职工宣传评选表彰条件,民主评选。要按名额比例,做好统筹协调和推荐工作。评选中要严格按照条件,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要实事求是,不得对评选材料弄虚作假。
五、奖励方式及时间
由惠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分别授予“惠州市民办教育优秀校长(园长)、教师、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拟于今年年底在协会年会上予以表彰。
六、报送材料时间
10月30日前,各民办学校(幼儿园)向各专业委员会、各县区协会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各一式二份。各专业委员会、各县区协会11月10日前评选出候选人名单并报协会办公室,电子档发市协会邮箱(hzmbjyxh@163.com)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5708262,13680800050。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10号黄冈中学惠州学校
备注:需要申请加入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请填写附件4《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第三届入会推荐表》发送到市协会办公室。
惠州市民办教育协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