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男兵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已经开通测试,今年仍然实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报名。兵役登记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广大适龄男青年可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
1、我想当兵,怎么登记,要准备哪些资料?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都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的流程是什么?
报名期间,乡(镇、街道、院校)武装部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对象的流程是什么?
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何时体检?体检结果什么时间能公布?
县 (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会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会注明简要原因。
6、成为预定兵对象需要哪些条件?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会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7、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报名进展情况?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8、参军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9、应征年龄有哪些要求?
○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1.1.1-1998.12.31出生的);
○本科生:
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 出生的);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1991.1.1-1998.12.31出生的);
○专科生:
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出生的);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1992.1.1-1998.12.31 出生的);
○高校新生:17 至 21 周岁(1994.1.1-1998.12.31 出生的);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1周岁(1994.1.1-1998.12.31出生的);
其他:17至20周岁(1995.1.1-1998.12.31出生的);
○初中生:18至20周岁(1995.1.1-1997.12.31 出生的)。
2015年征兵征集对象
1、男青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2015年征兵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①男青年: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②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17至19周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17至22周岁。
2、体格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②体重:男性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合格。
2015年征兵征集时间和程序
应征青年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 8月1日至10日征兵体检,8月10日至31日政治考核,9月1日至9月5日审批定兵,9月5日起新兵起运,9月30日征兵结束。
惠州地区适龄青年参军的经济待遇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6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700元,两年津贴共约1560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另有补助。
2、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3170-3340元,一年共38040-40080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4125-4330元,一年共49500-51960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4890-5205元,一年共58680-6246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另有补助。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惠州地区各区县(市)每年标准为8000元至9000元,部分县(区)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3倍发放。
4、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服役期间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5、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惠州地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大约5万元。(上年度城镇职工年收入的1.5倍)
退役士兵就业、升学等优惠政策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2、税费减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公务员等考录优惠。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
4、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5、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汇总
(一)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6、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2015年新出台的6条优惠新举措)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大学生士兵提干政策汇总
大学生毕业生通过士兵提干,是在军队圆军官梦的最佳选择,这个机会很难得。近年来,士兵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考试考核已机制化,选拔的科学性在增强,下面把历年在士兵提干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政策转载给拟参加2015年士兵提干的考生。
(一)选拔范围
在部队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列入提干选拔范围,向作战部队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二)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
3、专业要求。男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专业不限。女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主要是理工类以及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类,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其中,非理工类专业入伍、从事通信专业的女大学生士兵且通信专业分业科目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可以纳入通信类专业选拔范围。
4、入伍时间。截止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年龄。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心理。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列为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或者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在师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必须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25周岁,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三)大学毕业生优秀士兵提干选拔的程序
1、组织推荐。团、营级单位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全面衡量申请对象条件和现实表现,对符合提干对象条件的,逐级研究推荐,报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其中,基层党支部应当指导军人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实有人数的五分之四,赞成人数少于参加人员三分之二的不得推荐。
2、考察筛选。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会同其他机关,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推荐计划筛选确定公示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师(旅)级单位党委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
3、资格审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组织提干推荐对象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当在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的,经军级单位党委批准后,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
4、考核审批。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机关会同政治机关集中组织提干推荐对象进行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按照总政治部下达计划和考核成绩确定提干对象,报总政治部核准后下达提干批复。
(四)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军事职业能力考核的内容
1、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全军统一命题,内容包括军事科目考核、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测试。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入伍训练、分业训练两部分。其中,入伍训练考核由师(旅)级单位组织,分业训练由军级单位组织;军区将对部分入伍训练科目进行集中抽考。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包括军事知识、基本常识、分析推理和综合能力四个部分;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考试内容增加科学文化知识部分。
2、心理素质测试:采用总部下发的“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入伍训练科目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提干和保送入学对象。军事科目考核成绩按满分50分折算后,和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成绩(大学毕业生士兵考试满分400分,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考试成绩满分500分)相加计入总分。
3、面试:军区还将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排名择优选拔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
4、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组织任职培训和分配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统一到军队院校进行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经任职培训合格的,由承训院校颁发结业证书。任职培训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纳入全军生长干部分配计划,原则上回送学军区级单位,到师级以下部队基层岗位任职;根据需要也可以调整分配到其他军区级单位。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由全军统一组织送指定院校集中培训2年,在职学习1年。培训合格者,由院校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任职定级和授衔建议,回原单位分配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任职命令。1年在职学习,修满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承训院校颁发大专学历证书。
(五)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优惠政策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六)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职级待遇
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后,按学历确定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军衔及工资基本标准,根据入伍年限确定相应工资档次,在工资待遇上与相同学历、同年度入伍的地方大学生干部一致。住房补贴、保险待遇等,参照接收地方大学生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提干对象入伍满1年半不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定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学制4年的工资执行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四档、中尉军衔三档工资标准,学制5年的执行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五档、中尉军衔四档工资标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定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上尉军衔,工资执行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五档、上尉军衔三档工资标准。入伍满2年以上的,从第三年起每年分别增加1个职务工资档次、1个军衔工资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