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处的当前位置是:首页 > 通知通告 > 民协事记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是行业规范和交流的组织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7-24 10:23:06    浏览:218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当选会长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志:大家好!

今天,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了,大家推选我连任会长,我感觉非常荣幸和自豪,也感到担子很重。在此,我对大家对我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对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今天前来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嘉宾的支持表示崇高的敬意! 

协会是由惠州市民办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宗旨以邓小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引导民办中小学教育机构努力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水平,致力于培养社会合格人才,促进惠州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按照协会章程,本协会的业务主要是做好如下工作:

(一)宣传民办教育的地位、作用,宣传我市民办教育的成就,争取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氛围;

(二)调查研究民办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发展规律;举办与民办教育相关的研究成果展示会,促进信息交流; 

(三)依据国情和本市实际,制订本市民办教育机构之间关系的行规,建立民办教育机构自律制度,维护民办教育的社会声誉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四)发挥全市民办教育机构代表作用,在政府与民办教育行业之间担当桥梁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民办教育行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相关信息

(五)调解会员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依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六)评选、表彰、奖励为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七)加强与外地民办教育组织的联系,开展交流活动,促进本行业教学质量、行业意识、团结合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今后本会将在惠州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惠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下,有效开展协会规定的各项工作,为会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最后,祝我市民办教育越办越好,祝各位事业兴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谢谢!

2014年5月16日